业主疑遭“钓鱼式”装修
阜沙某楼盘业主周先生报料称,今年10月他与港口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当时双方商定的预算是3.6万元。“谁知道在交付了两期共2万余元工程款后,装修公司的人让我一起去测量水电布线。”周先生说,算出来仅水电的费用就超出了预算5000元。周先生认为是遭遇了“钓鱼式”装修,于是向消委会投诉,但消委会未能调解成功。周先生表示,实在调解不成将选择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周先生家装修的装饰公司的夏先生则表示,装修过程并没有欺诈,之所以超出预算那么多,是因为按照业主的要求增加一些项目,“如空调都是单独走线,还有每个房间网线都是做了两条。”对于的周先生称家装公司是“钓鱼式”装修,夏先生认为这是大家对家装公司的误解,“预算之所以叫预算就是因为很多东西没有定,装修过程中客户经常有不同的想法,改变当初的设计或者增加内容。”夏先生举例说,“就像去餐馆吃饭,点多了几样菜,总价肯定不一样。”
夏先生表示,已经就周先生的情况咨询过律师,“我们都是按照合同办事的,不怕他去告。”
缺专业知识易“被忽悠”
装修网小编注意到,类似周先生遭遇的市民还不在少数。
有律师表示,目前家装行业还不太规范,而业主又缺乏专业知识,很容易“上钩”,所以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谨慎;一般情况下,对于增减项没有事先约定,如果是由于业主的计划改变所导致,则业主应承担费用,但若是装修公司自身原因,则业主不必承担。
“定金”?“订金”?傻傻分不清楚
“履约定金”和“订约订金”不同,对于“履约定金”,消费者违约的商定可以不返还“定金”,而商家违约的则要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消费者;而“订约订金”意味着将来双方有可能达成协议,如果后来双方没有达成协议,这个“订金”是可以返还的。装修第一网家装专家提醒,在遇到所谓的超低价装修时,消费者应多个心眼,签订合同一定要慎重,一定要先看清楚是“定金”还是“订金”,以防被套。
焦作装修第一网再次温馨提示:
1、市民一定要谨慎签订收费协议,与家装公司签订协议时,一定要看清收取费用的条例,如果有疑问可以提出更改收费内容,对于管理费的收取双方可协商。在客观上,家装公司承担起了保管材料的风险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材料损坏的赔偿以及今后的维修责任,因而收取“管理费”有一定的合理性。
2、家装时不能随意签订合同。目前,许多装饰公司还在使用自行制定的装修合同,为了规避责任,与消费者签订的往往是自己起草的“霸王”合同,由于合同本身就存在漏洞,以致合同纠纷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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